青海全省医保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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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敢担当、善作为、勇拼搏,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医保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全省基本医保参保570.46万人,其中职工118.2万人,居民452.26万人,参保率达到96.36%,海西、果洛等地超额完成参保扩面任务;预计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48.55亿元,支出99.77亿元,医保基金收支保持平稳运行;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80元,高于国家标准70元,个人缴费执行国家标准,每人每年350元,全省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提高。重点做了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胸怀大局助推重大部署落地。
面对多轮疫情冲击,全省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疫苗接种费用,4次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单检每人每次下降到12元,为全国最低,2次下调抗原检测指导价格,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国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将新冠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第一时间出台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患者治疗费用保障政策,更加精准高效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脱贫人口100%参保;加强脱贫人口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优化过渡期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及时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人口住院费用报付比例提高到90%和80%,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待遇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面完成清单外政策归并清理。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全省统一规范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全面落地,为177万名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71亿元。西宁市率先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夏都惠民保”,玉树州实施“基本医保+N”专项救助行动,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强化。
扎实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常态化基金监管机制,成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扎实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海南、黄南等地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保卡违规套现、“血液透析”违法违规诊疗结算、冒用死亡人员骗取医保基金等专项检查治理,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年共检查医药机构4670家次,查处689家,追回资金6800余万元,曝光典型案例42起,打击欺诈骗保震慑力持续增强。
四是医药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加强医保目录动态管理,目录内药品品种达到2957个,门诊慢特病用药品种达到4740个,药品覆盖面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制定藏(蒙)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果洛、黄南等地积极申报,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加强国家谈判药品落地,71.8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基金支付2.2亿元。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省范围实施DRG/DIP付费改革,我省在国家交叉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西宁市被确定为国家DRG付费示范城市,在互助县中医院试点基础上推行中医病种DRG/DIP付费改革,西宁、海西等地积极开展按病种、日间手术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修订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171项,进一步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用,提高手术、治疗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服务项目价格。国家医保局对我省联动耗材集采和大型检查价格分享降价红利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五是药品集中招采持续提速扩面。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采,全面跟进国家组织集采、积极参与跨省联盟集采、牵头组织省级联盟集采,集采品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更多药械虚高价格水分被挤压,共集采药品89个品种、医用耗材10类,国家组织第七批集采60种药品和胰岛素平均降价48%,脊柱类耗材平均降价84%,省际联盟“三高药品”平均降幅57%,年节省采购资金10亿元以上,药品耗材降价给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加强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及时结算货款1.55亿元。海北、海南等地跟进落实集采药品落地使用,确保群众买得起、买得到、用得上质优价廉的好药。
六是医保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上下聚力破题攻坚,海北州刚察县和玉树州曲麻莱县率先成立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医保管理服务“勇争先”活动,扎实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新增太平洋保险青海分公司参与,通过竞争促进商保机构居民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升。调整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全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5.6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62亿元。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和“两定”机构互认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实现“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同城双活”数据中心建成使用,青海医保APP、青海医保网厅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凭证,医保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考评验收。
七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筑牢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机关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着力改变惯性、治理惰性,机关作风持续改进优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 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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