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部门发文支持国企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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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等13个部门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国资委网站日前对外发布了这一方案。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通过资源整合、重组改制等方式不断深化改革的同时,保留了部分医疗机构。此次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指国有独资、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加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统筹规划方面,方案明确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分级诊疗和医疗急救体系,并按照自愿申请、多方评估、协商签约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案明确,国有企业对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同时,要落实政府支持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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