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联合监管创新机制试点“首单”落地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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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4日发布消息指,当日2750支生物医药研发用关键物料由法国巴黎运抵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经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现场查验后通关放行,这是海南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联合监管创新机制试点以来申报进口的“首单”货物,标志着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联合监管创新机制试点正式落地。
据悉,该批医药研发用关键物料由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进口,将用于该公司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一子项目的研发。
《海南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联合监管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以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背景,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运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先行先试,以“小切口”形式制定而成。
《方案》规定,建立试点企业名单和研发用物品清单,组建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清单内拟进口研发用物品开展联合风险评估,企业凭借联合风险评估报告向海关申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同时向海南省药监局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凭借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及海南省药监局证明材料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企业无需再向海南省药监局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此举解决了海南生物医药企业进口研发用物品无法取得药品通关单的难题,同时强化研发用物品安全监管措施,有利于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为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海口海关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多次研讨,推动出台《方案》,积极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联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制定海口市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作业规程,组建包括海口海关、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医学院、海南大学等多家单位参与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指导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进行首次联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企业完成产品备案及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做好通关保障,确保试点“首单”顺利落地。
下一步,海口海关将继续深入探索优化监管流程,扩大风险评估范围,助力企业用好用足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推动海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