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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中疾控专家解读

   日期:2022-12-14     浏览:34    
据中国疾控中心官方微信消息,近日,中国疾控中心接到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数据的有关疑问,现请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李群主任作出解答。     一、近期我们从国家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发现呈现下降趋势和群众感知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报告、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就是“乙类甲管”。其诊断分类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断新冠肺炎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后,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近期,各地出现报告数据下降,和群众的感受不一致,主要原因:一是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后,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外,其他人员以“愿检尽检”为主,全国核酸筛查人数总量下降,医疗机构报告感染者数据相应减少。二是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及疑似病例,特别是自测抗原阳性人员居家治疗,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信息无法纳入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中。     二、为什么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     当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为主的策略,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也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难以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今天(2022年12月14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但对无症状感染者继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居家健康监测,关心其健康状况,给予相应服务。     三、下一步如何适应新形势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     继续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为主体,做好医院就诊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同时,依托全国流感样病例监测系统,开展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福利机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机构聚集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趋势,为防控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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