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监系统启动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日期:2023-06-21
浏览:
25
6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国药监系统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李利、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第36指导组到会指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赵军宁、黄果、雷平,局药品安全总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大案要案、严控风险隐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能力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全国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双提升,多地破获标志性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维护了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会议强调,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必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凝聚斗争力量,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药品安全,为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底线贡献药监力量。
会议要求,全国药监系统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突出安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凝聚药品安全治理合力。二要突出防控安全隐患,强化高风险产品、集采中选产品、药品网络销售、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管,着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三要突出严打违法犯罪,从严把握监管执法尺度,对重大违法线索加强督办或者提级查办,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切实让监管生威、让执法长牙。四要突出强化监管协同,健全完善跨区域跨层级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线索移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既互相联动、又相互约束的闭环监管机制。五要突出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大力发展智慧监管和监管科学,扎实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六要突出完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行动暴露出来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督促、注重实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检查,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报道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及时主动发布典型案例,交流特色举措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统筹药品质量安全和队伍廉政安全,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始终紧绷规矩之弦、高悬纪律之剑,以队伍的廉洁保障监管的权威。
国家药监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