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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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介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社会保险体系补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8亿,占比19.8%,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也逐步成为社会焦点。
为了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护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国家组织了15个城市统一开展长护保险试点工作。国家医保局2018年成立以后,继续抓好这项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进行了跟踪评估,稳妥有序地将试点扩大到49个城市。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基金624亿元,年人均支出1.4万元。
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目标。一是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二是促进了服务体系发展,试点地区服务机构达到7600家,是原来的4倍。三是解决就业,护理人员数从原来的3万多人增加到33万人。
党作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国家医保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抓好现有试点。对前期试点中已形成的多方共担筹资机制、公平适度待遇保障机制等,深入探索完善。对国家层面已明确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地方健全落实。将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对存在的问题、短板弱项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并提出对策。还要协同相关部门,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谋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在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将着力研究完善制度建设总体目标和远景规划,总的方向是统一制度定位和框架,统一政策标准,规范管理运行,推动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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