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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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近日通知各地,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应结合本地实际,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一揽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便群众看中医的改革措施,并大力推动改革实践,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项目主要聚焦以下方面:一是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二是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三是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四是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选择1个地市进行申报,含计划单列市的省如申报计划单列市,在此基础上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计划单列市由所在省统一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2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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