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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丹麦的有机农业发展经验中,我国能学习到哪些成功方法?

   日期:2022-11-27     浏览:68    

绝大多数人对于有机农业的概念是不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生产,但有机农业不仅仅是不使用农药、化肥,而是使用有机肥料、绿肥、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天然合成物质来取代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农药,并配合合理的耕作方式、物理防控等措施进行田间管理,实现病虫害防控和养分平衡,从而避免了化学合成物质投入带来的污染,实现了高产、优质、高效、环保无污染的有机农业。

中国有机农业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20世纪90年代国际企业在中国建立有机产品基地,但主要是针对出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有机农业。2001年,中国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有机产品和有机认证得到快速发展。从2004年以来我国有机农业处于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但目前我国有机产品仍然是以初级产品为主。德国是欧盟第三大农业生产国和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丹麦被世界誉为“欧洲食橱”,是典型的高质量农业国家,分析学习德国、丹麦的有机农业发展经验,对于中国有机农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德国、丹麦的有机农业发展经验-摄图网

一、德国、丹麦的有机农业发展经验

1、德国经验

第一,在遵循欧盟有机农业相关标准之外,德国根据国情制定了专门的有机农业法律法规。2002年7月15日,德国发布联邦有机农业行动法案,法案包括以下规则:报告责任、国家对私人检查机构的委托、家庭外消费的强制检测、处罚和罚款规定。其次,成立专门的有机农业管理和监管机构。根据德国联邦机构设置,联盟食品和农业部下属的联邦食品和农业管理局是负责有机农业的国家官方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有机农业法律,对其公开批准的18个正在市场运行的私营检查机构实施监管。

第二,注重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德国有机农业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在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中,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豆科作物、绿肥和有机废弃物是土壤肥力的主要来源,作物轮作以及各种物理、生物和生态措施是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主要手段。德国极其重视农业科技对有机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其充分应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第三,公共资金长期支持有机农场建设和发展。在有机农业行动法案及其他形式的可持续农业支持政策下,从2002年开始政府每年划拨1600~3500万欧元的专项财政资金,补贴农民因采用有机种植增加的额外成本和采用特殊管理方式造成的收入损失。

2、丹麦经验

第一,丹麦对农场主的教育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要求农场主首先有相应的基础教育背景,经过多年的农业学习和实践,并获得农业专业的资质证书,掌握种植养殖、机械化和计算机知识技能,并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

第二,丹麦国土面积不大,多面环海,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境内无大江大河,饮用水全部采自地下,因而丹麦尤为重视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比如限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要求农户实时向所属地农业部门上报使用记录,而且注重耕地保护,规定农场冬季种植面积不得低于65%,

第三,丹麦农业和食品委员会(DAFC)是丹麦历史最长和规模最大的农业服务组织,其目标是为农民营造最优经济环境,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回报。此外,丹麦还有农产品销售董事会、乳业协会、养猪生产者和屠宰厂联合会、出口推广协会等,这些社会行业组织为生产主体提供必要的生产和销售服务,避免农民独自面对市场风险,农民可以专注于生产领域,保证较高的分工协作效率。

第四,丹麦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土地的继承上,政府规定年轻人不能无偿从父母那里继承农场,必须按照市价来购买;政府为有机农业生产提供较高的经济补贴;丹麦政府还在常规农业方式上持续加强监管,如采取了对商品肥料和杀虫剂类农药实施高税收的措施。此外,政府向国际有机食品系统研究中心提供资金,用于投资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

德国、丹麦有机农业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摄图网

二、德国、丹麦有机农业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1、加强对有机农业发展理念的宣传

我国农业以解决温饱的传统农产品生产为主流,高质量的有机产品偏少,优质化、多样化、专用化农产品发展滞后。我国必须抓住农产品供给充裕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有机农业的生产理念,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修复生态、改善环境、补齐短板,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引导有机认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的有机产品与丹麦一样需要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但在机构性质上存在本质差异。中国有机认证机构数量较多,几乎均为企业性质。近5年来,认证机构数量迅猛增长,部分认证机构由于存在生存问题而降低认证标准甚至出具虚假认证结果,影响了有机认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在制定有机农业政策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监管,形成“政府—第三方监管机构—有机农场”相互监督机制,严格把控有机农产品质量。

3、支持有机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发展

第一,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绩效奖补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现有农业技术部门提供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第二,要引导和规范有机生产中介服务性主体发展,通过为有机生产部门提供有偿的相关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和健全有机技术服务产业和项目。政府要从政策上、制度上保证和支持该类生产技术服务业态的发展。第三,要以打造国家级权威有机生产技术专业服务平台为目标,使其具备有机投入品和生产技术研发、企业管理战略和营销策略咨询、有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等功能,同时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和应用。

早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开始倡导发展有机农业,目前已经发展为欧盟最大的有机农产品市场,也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有机农业消费市场。丹麦不仅农业现代化水平高,而且有机农业发展速度快,近年来已成为全球有机界高影响力的国家之一。研究和梳理德国、丹麦有机农业的发展经验,对于促进中国条件适宜的地区的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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