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分类指导,稳字当头、提字发力、保字交卷,牢牢守住稳粮保供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特色转型,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2022年,粮食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产量285亿斤。力争农民收入增长8%以上,一产增加值增长9%左右,一产固投增长10%以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一、全力抓好稳粮保供
(一)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修订责任制考核办法,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级签订粮食安全责任状,压实地方抓粮责任。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支持整建制县实施粮食稳产保供项目。紧盯关键农时农事,包县包片开展技术指导,加快良种良法配套应用,提高科学种粮水平。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春季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供给安全保障能力。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夏秋冷凉蔬菜,推进设施蔬菜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落实生猪产业各项支持政策,加强生猪产能调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落实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继续推进能繁母牛、母羊试点县建设。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和综合种养,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创建,提升渔业发展质量。2022年,肉类、禽蛋、奶类产量增长10%、6%、8%。
(三)提高种粮收益和种粮积极性。稳步推进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粮食生产基地。落实深化农业生产托管16条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力争托管面积突破3000万亩。抓好3个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20个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县试点工作。
(四)严格粮食储备购销管理。落实中央下达我省地方储备粮规模,优化储备粮布局结构。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支持涉改企业“退城入园”。深化粮食储备购销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节粮减损科技创新,加强节粮减损宣传引导。
二、切实强化关键支撑
(五)加快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优先保障农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水利、桥梁、道路等设施恢复重建提升,加强沟渠疏浚和水库、泵站建设及管护。加快修复完成水毁农田、养殖圈舍、设施大棚,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功能。全面完成受损农房重建修缮,保证受灾群众安全入住。坚决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六)加强防灾减灾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重点防范干旱、低温冻害、病虫害,分作物分区域制定防灾减灾指导意见。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运行好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卫星遥感监测与评估,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强化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定责定岗定人。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炭疽、狂犬病等免疫。实施检疫工作专项整治,加快牛羊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建设。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
(七)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明确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统一平台,科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明确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实行补充耕地指标省内公开、有偿交易。用卫星遥感影像和视频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加大耕地督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进一步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健全“大棚房”问题治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八)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持续强化财政投入优先事项,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建设标准质量。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2022年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建高标准农田280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万亩。因灾损毁严重农田重建面积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中型灌区改造,增加耕地灌溉面积。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强撂荒地开发利用。针对性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开展“机田证”一体化试点,探索高性能农机、高标准农田、高素质农民耦合配套发展模式。落实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任务。
(九)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入库,开展畜禽、水产、微生物种质资源重点调查。组织开展种质资源登记,搭建省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启动省级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探索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加快推进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特色杂粮种质创新和分子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准备工作。建设集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种业技术创新研发和良种产销为一体的杂粮现代种业产业园。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扶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种业领域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十)提升农业物质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加快丘陵山区和设施农业小型机械、杂粮和中药材等特色作物专用机具、智能机械引进研发制造。实施农机购置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有机旱作农业全程生产、杂粮收获等农机装备,推广大型复合智能农机。试点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农机深翻、秸秆还田离田、农田残膜回收、粮食烘干等环节作业补贴。加快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开展智能化农机示范园区建设。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680万千瓦,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74。7%。
(十一)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推进区域合理化布局,加快晋北晋西北设施农业发展,高标准建设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养殖等设施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防虫网大棚、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和旱垣山地温室等高标准农业设施。集中建设集约化、工厂化和智能化育苗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全省新增设施农业3万亩以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二)完善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日常排查、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鼓励市县探索建立监测对象快速申报机制,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严格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测帮扶的及时性、针对性。
(十三)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保工作,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政策,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成果,抓好合格村医配备,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成果,健全运维管护长效机制,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
(十四)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帮扶力度。2022年省级安排到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55%。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政策,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打造100个乡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光伏帮扶电站。就业帮扶实施建档立卡、精准培训、考核评价、发放证书、安置就业“一条龙”推进,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着力扩大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规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吸纳脱贫人口参与涉农基础设施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制定帮扶车间管理考核办法,带动就业不明显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五)强化落实易地搬迁后扶政策措施。聚焦集中安置区,开展产业带动好、就业帮扶好、设施配套好、公共服务好、融入环境好“五好社区”创建活动,后续产业就业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并优先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解决好户籍转接、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矛盾调解等问题。
(十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对驻村干部全员培训。落实培训制度化、走访经常化、责任清单化、帮扶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考核规范化要求,抓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三保障”成果巩固拓展、产业就业帮扶、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强与中央在晋定点帮扶单位的工作联动,共同制定帮扶规划并推动落实。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
(十七)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倾斜支持中小型水库、农村电网、电信普遍服务等项目建设。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倾斜支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扩大到所有重点帮扶县。支持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
四、加快农业特色转型
(十八)做实做强“三大战略”“五大平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平台有形化、实体化,引领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运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创建省部共建有机旱作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力争年底完成关键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现运行。统筹力量加快推动建设种业创新园项目。建成功能食品加工园、智慧冷链物流园。抓好太谷区智慧农业与科技体制创新改革试验。深入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新建2个10万亩以上的饲草基地,高标准生态牧场达到50个,饲草种植面积稳定在210万亩以上。提升“南果”出口平台功能,启动国家(运城)区域性果品及加工品交易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实施“中国杂粮之都”高新技术产业中试基地、精深加工园建设项目,创建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杂粮质检中心,力争出口量达到1000吨。加快大同国际陆港山西“北肉”冷链加工产业园实体工程建设,支持屠宰及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力争肉类进出口2万吨以上。加快“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建设,力争建成上党区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等5个实体工程项目,加快发展干果精深加工和产品营销、出口贸易。举办好第七届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晋北肉类平台交易大会和首届全省中药材交易大会。
(十九)壮大主体全产业链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落实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意见,依托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持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打造高粱、谷子、中药材等20类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强化“链主”企业培育、专家团队服务、拳头产品打造、优势品牌创建。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倍增政策措施。建设特优绿色原料种养基地,树立农业全产业链国家级、省级重点链典型。新培育百亿级产业链1-2条,认定100条省级重点链。十大产业集群产值达到18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超3000亿元。
(二十)叫响有机旱作农业品牌。立足资源禀赋,深挖传统技术精华,融入现代科技要素,联合科研机构建设科研基地,加快技术集成创新,构建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开展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及优良新品种选育,开展雨水集蓄资源化利用、智能补灌、艺机一体化等技术研究,加快旱作品种和旱作技术推广应用。制定发布有机旱作农业地方标准,鼓励相关社会团体、企业制定有机旱作领域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支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深入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
(二十一)推进特优现代农业示范创建。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山西旱作高粱、晋南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清徐、太谷、临猗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临猗、太谷2个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新创建8-10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产业强镇、1-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1-2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强化“项目第一支撑”导向,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升级版。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体系建设PPP项目。
五、突出重点促进乡村发展
(二十二)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优势品牌和城乡居民休闲“打卡地”。争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培育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0个山西美丽休闲乡村。聚焦产业发展抓好示范创建,在革命老区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在全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各级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范围。在太原市建设山西名优特产展示推广中心。将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范围,各市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十三)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升级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继续推进59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电商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提升28家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建设100个乡村e镇。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
(二十四)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有组织强化省际输出就业、省内转移就业、在乡创业就业。落实各项稳岗就业措施,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地建设一批零工市场。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一县一品牌”工程,大力培育劳务品牌。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引导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省培训5万人,新增持证4万人以上。加大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力度,为灵活就业农民工提供线上、线下参保缴费渠道。
(二十五)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治理,带动“五湖”和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500万亩。统筹抓好沿黄地区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综合整治、水源涵养等工作。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23个高标准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选择14个县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畜禽粪污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水质监测,推进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快推进左权县、怀仁市、大同市云州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在重点帮扶县优先开展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国家高粱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
六、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六)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制定“十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把握乡村建设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针对性解决乡村建设中的问题和短板。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进行合村并居。深入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五年行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组织编制县域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七)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五年行动计划。落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2022年力争完成农村改厕33万户。新开工60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0个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覆盖率达92%以上,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比例,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四分法”。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八)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抓好“路、水、暖(气)、电、数、链、废、机、田、证”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10件实事。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300公里、旅游公路2000公里以上。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和管网老化更新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支持建设500个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二十九)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和5G网络覆盖工程,分类开展农村千兆网络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数据库建设。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持续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探索建立数字乡村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建设成效评估评价。开展省级数字乡村试点,支持每市创建1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组织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总结评估。
(三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强县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城乡学校优质资源共享。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升县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加快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继续实施乡镇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推动在乡镇范围内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连锁化、品牌化运行。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鼓励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时办理相关事务。
七、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三十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班子建设。常态化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认真开展加强基层监督深化治理整治工作,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为清廉乡村清廉山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制度,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三十二)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农村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县乡村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抓好新一届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系列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爱心超市、道德银行等做法,推进农村婚丧习俗改革,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
(三十三)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开展第二批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推广“一村一辅警”模式,推进社区民警进村“两委”班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坚决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八、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三十四)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制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2022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占比不低于36%。各级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优先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三十五)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落实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改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拓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运用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
(三十六)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依托省级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培养一批中青年科研骨干。完善优化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扶持激励政策。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挖掘培育乡村工匠,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各级党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平台作用。健全乡村干部培养锻炼、乡村人才定向培养、定期服务乡村、县域人才统筹使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等体制机制。
(三十七)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进5个以上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创建5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持续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稳慎推进清徐、平遥、泽州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宅基地审批管理平台。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工作。做好市、县、乡三级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三十八)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贯彻中央开展省级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机制,建立常态化督查评估制度,综合运用常规督导、专项督导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细。对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或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市县,视情况进行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督促整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在有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鼓励市县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乡村振兴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系列培训。
(三十九)建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四十)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根据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部署,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gov.cn/zfxxgk/zfxxgkzl/fdzdgknr/lzyj/swygwj/202204/t20220428_59885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