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在农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复合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瓶颈,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那为实现乡村振兴,国家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有哪些利好政策呢?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历史经验中,我国能够学习到哪些职业农民培育的经验呢?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利好政策
1、培育计划的提出
2017年1月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017年3月8日,习总书记在四川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2017年5月9日,农业部遴选出首批100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
而早在2017年以前,四川、贵州、新疆、福建等地就以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方案。据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新型职业农民已经超2000万人。
2、最新的利好政策
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于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
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迈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发展新阶段。
2021年2月,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主体、流转方式、合同订立等做了详细规定。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人才振兴的要求: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2021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坚持多元主体、分工配合。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2021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对职业培训及职业教育,继续大力引导支持。职普融合、职业本科及产教融合等积极鼓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养多类型职业人才。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农村部的统计数据,截止到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超过2000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数量的激增,加上政策的利好,职业农民培育已成为一片新的蓝海。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验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职业农民培育主要有三种模式,其中以东亚、北美、西欧为主。东亚地区以日本、韩国还有我国的台湾地区为代表,培育模式是国家来统筹规划农民的教育培训,农业和教育部门分工协作,农协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北美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培育模式是超大型农场主加私营企业为主,靠政府推动赠地、大学来做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西欧以英、法、德为代表,培育模式是政府把农业证书制度与农民考核相结合,农民接受相关农业教育培训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证书,取得从事对应农业生产活动的资格。
从上述三个地区对职业农民的培育模式中,我们可以总结出的经验主要为四方面:
第一,重视职业农民培育的立法。明确职业农民的培育机构、实施主体、管理机制、培育经费等的立法,这一点从我国全国人大、地方立法上都有体现。
第二,保障职业农民的培训投入。不管是东亚地区超小型的农户加农协的培育模式,还是北美地区的超大型农场主加私营企业为主的农民职业化模式,其共同点就是多年持续性的教育培训投入,才能有完善的农民教育体系。
第三,规范农业经营资格的准入。在农业经营上,不论是谁都要持证上岗,只有规范资格准入,才能使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目前我国也在推资格准入,但相对来说还不是那么普遍。
第四,重视农业发展的人才供应。只有源源不断的人才供应,从各个渠道挖掘出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保证农业行业的活力。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痛点
1、培育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了提升乡村发展速度,我国各地农村都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以提升农民的职业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但是,在实际培育过程中,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及农民并没有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导致培育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方面,由于村干部及农民认识不足,以致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缺乏具体规划;另一方面,村干部及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或者功利性较高,不能正确认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导致农民参与度不高。
2、培育内容落后死板
各地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前,需要根据各地要求完善培育内容,以便解决培育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不断提高培育效果,逐步提升当地农民的综合素养遥但是,大部分地区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前,并没有对本地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而是模仿其他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没有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的创新与完善,不利于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尧现代农业技术及管理能力的提升。
3、培育人员短缺
我国各地农村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过程中,并没有足够的资金聘请专业培育人员,大多都是聘用在职培训讲师开展培育工作。这种培训方式虽然节省了一部分培育开支,但是并不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这些讲师虽拥有足够的理论知识,但不具备充足的实践经验,导致培育方式与农民需求不符,不利于提高农民的培育积极性。
4、培育标准不规范
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再加上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水平不一,很难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遥同时,在对农民进行知识与能力培育的过程中,培育讲师并不能根据农民的学习情况进行实际考量,导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难以衡量。
农业行业领域由于投入周期长、技术门槛高等因素影响,对于职业农民的培育具有较高的要求,知识要求实用性强、专业度高、课程需要接地气且非标属性强。想要完成以上任何一条,都要对农业行业有深刻理解,并且具备专业师资力量,并贴合互联网时代的运营规律,所以真正做好农民职业培训仍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