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卡友在网上反映称,江苏省内的高速路口和高速服务区专查4米2货车,超载一次,罚款2000扣6分,这名卡友被查到后,再加上800块的装卸费,一次花去了2800元。
卡友贴出来的罚单显示:标准值是4495千克,而被罚卡友实测值为9220千克,已超载100%以上。
可以看出,此次江苏是严格执行《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即: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仅要低于18吨,还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与江苏一样,目前广东全省高速公路也正在进行“蓝牌两轴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前段时间有新闻报道,仅广清高速庆丰站这一个收费站,一天就查了39辆蓝牌车,其中有14辆涉嫌超载。
实际上,按行驶证查二轴车超载,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些地方早就开始了。
今年5月,太原二环高速开展二轴蓝牌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严格执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应当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对于车货总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的,进行劝返,不允许驶入。
2020年6月,北京市延庆区发布《关于二轴货车告知书》,对延庆区境内或经过区境内运输的所有二轴货运车辆开展整治行动,重点对不按货车行驶证规定标明总质量从事货物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明明是超载车,为何还能正常上高速?
这背后其实是交通部在给“撑腰”。
2019年交通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明确说明,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也就是说,交通部规定,二轴货车即使超过行驶证注明的总重量,但只要不超过18吨,就不认定为超载,也允许上高速,路政方面不查。
但尴尬的是,如果超过行驶证注明的总质量,交警就要管了,就认定为超载,可以在服务区查,也可以在高速口查。
这就导致不超过18吨的二轴货车上高速有规可循,但被罚款也是合法合规。这本质上是两套不同的法规各行其是,却都作用在二轴货车上,颇有“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的意思。
上不上高速?这是个问题。
如果上高速不想被罚,只有既低于18吨,不被路政罚,又得不高于行驶证注明的总质量,不被交警罚。
二轴货车总质量低于18吨问题不大,但如果要低于行驶证总质量,可能就比较困难了。因为目前很多二轴货车拉1吨多点就超载,甚至有的空车就超重,真是按照行驶证标载运输,那么拉的这点儿货或许还不够高速费,因此高速上不了。
而如果不上高速,意味着很多时效性强的单子没法接,导致这类卡友的经济压力可能会更大。
如今不止跑高速,随着各地监管的趋严,二轴货车平时跑运输被查的风险也大大增加,甚至会寸步难行。
二轴货车超载易发生事故,也不利于货运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些必须要铲除。但是当前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刀切、一罚了之的作法也有弊端,对这部分车辆的超载问题,还是应有专项的治理方案,毕竟很多车主不是故意超载,特别是空车就超重的车主,他们也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