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第12督查组赴广东省调查走访,发现广东惠州部分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货车司机的违法行为时,也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
据报道,今年8月20号,一辆装载渣土的货车从深圳某工地驶入惠州后,被三名穿着综合执法制服的人员以涉嫌倾倒建筑垃圾为由强制扣车。
“明天会开一个扣车条,现在先停到停车场。”而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扣车时,却未开具任何扣押车辆凭证。
第二天,被扣押货车的车主来到行政执法队做笔录,执法人员听说车主已经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的情况,立刻暗示车主,如果撤掉投诉,跨地区倾倒建筑渣土的罚款可以大幅降低,按照本地违法倾倒渣土的价格处罚。
据了解,根据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跨市非法转运的渣土,除每立方米1万元罚款,该车主被扣的货车标准载重量18方,预计将被罚款18万元左右,而若是执法人员伪造笔录,把货车上拉的渣土定性为惠州本地土,则处罚额度最高不会超过3万元。
不止这名涉事卡友,督查组还了解到,当地还存在违法违规扣押车辆的情况,目前正在扣押的485辆车中,违法扣押的有293辆,超期扣押的有270辆,时间最长的已近两年。
违法强制扣车,超期扣车,为了撤诉暗示卡友伪造口供......这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以权谋私,相信他们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次督查就发现这么多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基层的执法现状。相关部门也应对基层人员加强监管,对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加以规范,并降低基层执法人员的自有裁量权,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只有先管好执法者,部门作出的处罚也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可能彻底治理好交通领域的违法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