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加强三环南路、徐韩、金港和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现通告如下:
1.三环南路高架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全天禁止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机(电)动三(四)轮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三环南路高架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除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专用车辆外,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蓝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避开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可在三环南路高架快速路(玉带大道至大学路)客货车专用通道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徐韩、金港和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除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专用车辆外,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机(电)动三(四)轮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2.三环南路辅道(G311,长安路至大学路)全天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持有通行手续的小型货车(蓝牌,含专项作业车)每日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三环南路辅道(G311,玉带大道至三环西路)每日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货车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徐韩路辅道(G310)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金港路(锦绣路至三环东路)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城东大道辅道(G206,高速徐州东互通立交至汉源大道)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城东大道辅道(G206,三环东路至汉源大道)禁止外地过境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本地货车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通行(新能源绿牌货车不受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3.三环南路、金港、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机动车限速80公里/小时(客货车专用通道限速60公里/小时)、徐韩高架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全线机动车限速100公里/小时;三环南路、徐韩、金港和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全线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和弯道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遇恶劣天气条件或突发事件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按照交通诱导屏信息执行,确保行车安全;高架路段(含快速路地面段)、匝道和辅道全线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禁止机动车在快速路主线(含快速路地面段)掉头、倒车、逆行、追逐竞驶。
4.三环南路、徐韩和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辅道公交专用车道每日早晚高峰时间(7:00—9:30,17:00—19:30)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通行。
5.机动车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离开高架快速路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后50米以外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停车后,要立即报警。在高架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快速撤除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高架快速路沿线设置自动抓拍系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根据上述高架快速路交通状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采取其他限行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