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近期强降雨恶劣天气下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近期,我市连续强降雨,发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次生灾害的概率增大,给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畅通出行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加强近期强降雨恶劣天气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危化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沿线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过境我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借道高速公路通行时段
危化品运输车辆每日早5时30分至晚22时借道高速公路通行,其余时段高速公路禁止通行。
二、借道高速公路通行线路
(一)十天高速汉中褒城收费站或新街子收费站一 十天高速一石门立交一银昆高速田坝立交一太凤高速一宝鸡太白收费站。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车头号牌末位为单数或字母的,由新街子收费站进出;危化品运输车辆车头号牌末位为双数的,由褒城收费站进出。
三、相关要求
(一)因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过境我市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合理安排行车计划,避开连续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通行或就近选择在远离水源、城镇、村庄和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地带有序、分散停放,进行紧急避险。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我市108 国道勉县、宁强等山区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平川路段车速不得超过60km/h;高速公路车速不得超过70km/h。夜间、强降雨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夜间在我市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高速公路通行线路行驶,严格按照规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夜间0时之前,必须驶离我市辖区高速公路。
(四)危化品运输车辆靠右侧车道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下要加大间隔距离;行车途中禁止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超车;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请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按照规定时段、线路、要求安全有序通行,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等部门管理。凡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