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题:更好服务大众出行 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解读《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新华社记者叶昊鸣
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将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电动汽车车主的“里程焦虑”和“续航焦虑”。
新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更好服务大众出行?未来将有哪些进展?
满足公众出行,为经济增长提供助力
“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需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说。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产销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其中上半年新注册登记220.9万辆,比去年上半年增加110.6万辆,增长100.26%,创历史新高。
伴随电动汽车规模的快速增长,电动汽车公路出行需求和补能需求也不断增大。吴春耕表示,科学谋划、统筹分类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形成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服务良好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是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公路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公众公路出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缓解国家能源压力的需要,对于促进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吴春耕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拉动有效投资和电动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带动电动汽车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兴起,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有效缓解电动汽车车主担忧
不敢上高速、不敢跑长途是很多电动汽车车主的担忧,这造成了部分服务区充电设施使用率不高、经营压力大等问题,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企业的投资积极性,造成发展困境。
方案提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结合各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以及国家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现阶段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应不少于4个;电动汽车保有量较大地区的服务区,实际安装车位还应进一步增加,按照不少于8个建设,确保适度超前,实现建在前、需时有、用得好。”吴春耕说。
“要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吴春耕介绍,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应以满足电动汽车电能快速补给需求为主,优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快充设备,推动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审慎建设服务特定品牌车型的设施,确保有限的土地、电力资源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等问题。吴春耕表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电网公司、充电运营商等相关方,通过采用合作经营、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给予运营商合理收入预期等方式,共同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同时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充电基础设施设置以及实时使用情况,引导电动车辆合理规划出行、错峰充电;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适当投放移动充电设备,在站点出现充电排队时要安排专人现场疏导,引导车主“快充快走”。
助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此次印发的方案也描绘了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建设改造的清晰时间线: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进行评估;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进行评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完成和优化加密;
——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结合阶段总结评估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密优化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充电基础设施。
同时,还将实现农村公路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用好用足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对场地租金实施阶段性减免,鼓励充电运营商在市场培育期实行服务费优惠……方案还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在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开展充电桩建设,是交通运输工作的一个‘小切口’,但关系着‘大服务’。”吴春耕表示,要努力将公路沿线充电服务打造成交通运输服务民生的亮丽名片,积极服务国家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国家“双碳”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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