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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答记者问

   日期:2023-01-14     作者:admin    浏览:7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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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以下简称《清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清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于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在部署“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时,明确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作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予以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清单》。《清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科学筛查评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依法实施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推动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新的目标靶向,有效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
发布《清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目前新污染物治理“治什么、怎么治”,是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的主要抓手,防控突出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清单》的主要内容。

答:《清单》由正文和附表组成。
正文包括六个部分:一是编制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二是编制原则。按照《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后,确定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三是管控要求。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对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四是部门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治理。五是动态调整。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六是生效日期。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清单》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附表中包括四类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名称、对应的化学文摘社登记号(CAS号)及其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问:《清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清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保护;坚持系统观念,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一是重点关注环境和健康危害大且在我国环境风险已经显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国际环境公约管控的新污染物,精准识别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二是深入分析每个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分类治理,科学制定“一品一策”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强化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三是在《清单》有关措施的落实方面,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问:《清单》规定了哪些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答:《清单》主要包括四类14种类新污染物:
编号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一旦进入环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极低浓度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综合考虑履约要求,对这类新污染物主要采取以源头禁止或者限制为主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经综合评估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基本情况,分析对生产企业及其下游产业链的影响,对部分现有使用用途的禁止或者限制措施保留了过渡期,给企业完全替代和管理部门提升监管能力留出时间。
编号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这两类新污染物在我国产量和用量均较大,用途广泛。尽管相关管理部门已采取了一些用途和排放管控措施,但环境风险依然存在,主要聚焦在生产使用企业的点源排放,以及相关产品在消费过程的环境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针对主要环境风险点,采取包括用途限制、产品中含量限制、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预警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涵盖主要环境风险环节,突出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防控。
编号12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在我国,壬基酚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少部分用作农药助剂等。主要环境风险聚焦在生产使用企业的点源排放,以及相关产品在使用过程的环境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结合我国现行管理规定,采取三项管控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壬基酚作为助剂生产农药产品;二是禁止使用壬基酚生产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三是禁止将壬基酚用作化妆品组分。
编号13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抗生素的环境危害主要表现在产生的耐药基因通过环境在菌群间转移所引发的细菌耐药问题。主要环境风险聚焦在过量和不规范使用导致的环境排放。采取三项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抗菌药物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减少过量和不规范使用产生的环境排放;二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废鉴别标准,对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抗生素菌渣实施环境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排放管控要求。
编号14是我国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是继续严格落实现行的源头禁止、固废环境管理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
问:如何有效推进《清单》的实施?
答: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扎实推动《清单》落地见效。一是做好宣传解读,让管理部门掌握好管理要求,让企业充分了解合规要求,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共同推进《清单》的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落地落细;三是研究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各有关单位
        
随着近年来环保形式的日趋严峻,污泥市场也迎来了发展新时期,其中工业污泥占据了巨大市场,未来几年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机械加工、矿山开采、印染、皮革、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工业污泥处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落实和解读相关行业政策,帮助企业了解当前工业污泥、危废污泥处理技术和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搭建企业、用户、专利商及科研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桥梁,推进我国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应企业要求中国危废产业网将于 2023年2月17日-19日在浙江杭州举办第五届“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交流大会 。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行业专家、科研院所的学者就全国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进行交流。

现诚邀各单位选派有关人员参与学习交流。

会议安排

主办单位

中国危废产业网

山东省固废产业协会

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 

中国石油技术服务联盟

承办单位

中环经联(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支持单位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北京现代循环经济研究院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中国化工信息 北极星固废网  环保在线  工业水处理 国际环保在线  必高环保人才网  中环网

 

各级政府规划、环保、城建、行业管理部门;绿色工业管区管委会代表;科研院校、专家学者;污泥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石油石化、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皮革、纺织等生产型单位;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污水污泥处理技术、设备厂家、工程公司;投融资金融机构、行业知名媒体等单位相关人员。

培训交流内容

1.工业污泥处理及资源化政策、产业现状、市场趋势

2.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

3.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创新前沿技术、设备及典型案例

4.石油炼化废油泥、油渣的无害化处置技术

5.焦化、电镀、炼钢、轧钢等工业污泥处理及资源技术

6.含油、重金属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难点及解决新思路

7.有色金属矿渣、尾矿以及重金属污染源减排与资源循环

8.罐底油泥处理与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与工程案例

9.水泥窑混烧协同处置污泥技术与应用

10.工业废渣无二噁英排放焚烧技术、设备与工程案例

11.污泥隔离填埋与无害化焚烧技术,污泥输送技术与设备

12.焚烧发电技术、污泥建材化利用的研究与应用

13.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集成工艺路线

14.油田与炼化行业废水处理技术工艺

15.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设计、调试运行管理经验分享

16.工业污泥及工业废水处理处置项目技术对接

收费标准
普通代表:2800元/人,会员单位9折/人

(包含午餐费、会议费、资料费用、场地费用、咨询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发言:12800元 (15分钟以内,需审核) 

展位:9800元/个 (包含两个参会名额)

相关事项
1. 本次会议面向全国征集论文及技术,请将论文及技术资料电子版提交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论文技术质量编辑会刊,并择优在中国危废产业网重点推广。(请于2月10日前发至邮箱)
2. 请参会代表及各污水污泥处理企业围绕近年来的研究与应用经验和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汇总,以便在会议期间进行研讨,参与交流发言。也欢迎推荐长期研究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行家到会讲演答疑,需会务组审核

3.技术展示与推荐:涉及技术路线、技术展示的单位参会代表可申请会议发言。

扫码咨询 立即报名
杨经理
1580143963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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