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立试点项目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开展首批100个市级试点创建,根据试点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示范试点创建项目。
《方案》明确了试点类型:
按创建对象的类型不同,主要开展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等五类试点。创建主体可根据自身碳排放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以碳达峰或碳中和为目标开展各类试点创建。
综合性区域试点。面向新城或其他边界明确的片区,围绕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协调,选择能源、工业、新基建、城乡建设、交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碳汇等特色领域实施减排增汇行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打造体现区域特色的碳达峰、碳中和新高地。
产业园区试点。着力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化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合理控制生产过程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以碳排放强度为重要门槛指标的综合评价制度,严格准入管理,塑造绿色低碳产业新载体。
居民社区试点。建设低碳社区、气候韧性社区,着力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住宅等节能低碳建筑,建设多层次绿化空间和慢行道路,优化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节能低碳宣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新方式。
建筑楼宇试点。引导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楼宇节能改造和绿色运营,降低建筑楼宇碳排放,打造多类型的低碳零碳建筑新样板。
企事业单位试点。大力实施自身减排行动,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工艺流程低碳化改造、各类机械和运输工具电动化、办公场所低碳运行。推动供应链减碳行动,推出碳中和产品,对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实施碳中和,强化碳排放科学管理,提高碳汇能力。开展各类碳中和实践,构建丰富多样的碳中和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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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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