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号“苏州姑苏发布”情况通报称: 11月28日16时38分左右,在原苏化厂空置地块发生磷自燃,现场未造成人员伤害。
当晚,苏州生态环境局表示,经初步判断,空气环境较为安全。监测结果显示,下风向区域居民点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51.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110.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中五氧化二磷( P ₂ O ₅ )浓度为31.1微克/立方米,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小时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限值,事故未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类别下降。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
危害范围大,严重程度高
冲击力强,后续处置也难
2021年11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一工业园某医药化工公司废水蒸馏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3人死亡 , 直接经济损失1027.77万元 (不含事故罚款)。
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某化工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化工企业普遍存放着大量

出 品: 《湖北应急管理》杂志融媒体中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列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是( )。
A.某食品加工厂60人发生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
B.某大型客车与私家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的事故
C.某化学品仓库爆炸造成30人死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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