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17时,苏州姑苏发布发布情况通报称,16时38分左右,在原苏化厂空置地块发生磷自燃,正在处置,现场未造成人员伤害。11月29日2时26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原苏化厂空置地块磷自燃事故发生后,11月28日21时,经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事故未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类别下降。
据现场视频显示,位于南环路高架附近的一工厂屋顶不断有白色浓烟冒出,浓烟扩散,笼罩该片区域上空。该厂房屋顶有明火。另有视频显示,环线右侧边白烟不断向下风向扩散,司机经过时有穿交警制服人员催促过路司机“把窗户关起来”,车辆行驶过该路段时,车窗外被白烟笼罩,灰蒙蒙一片,能见度降低。11月29日上午,潇湘晨报联系到事发工厂附近商户张先生(化姓)。张先生介绍,事发时自己不在店内,但在位于干将路的小区家中也能闻到刺激性气味,“闻到气味了,昨天化工厂爆炸的时候看到了白烟直接过来了。昨天朋友圈都刷屏了,说是白磷燃烧有毒”“有听到消防车过去。那条路不是封起来了嘛。”附近另一商户称。
11月28日19时许,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原苏化厂空置地块发生磷自燃事故,火势已灭,现场无烟雾,生态环境部门初步判断,空气环境较为安全。目前,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抓紧进行烟气及颗粒物成分监测,结果将及时发布。请广大市民放心。11月29日2时26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再次通报称,原苏化厂空置地块磷自燃事故发生后,在各方共同努力下,11月28日21时,经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下风向区域居民点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51.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110.7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中五氧化二磷(P2O5)浓度为31.1微克/立方米,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小时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限值,事故未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类别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