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申通货运司机何绍清和罗海行驶在G76厦蓉高速公路上。他们长期跑固定线路,从成都到南宁,1200多公里路程,要在16.5小时内跑完,两人轮流开车,四小时一次轮换。
当天早上7:54左右,开出六七十公里,行驶到夏蓉高速公路2022公里加80米处,何绍清和罗海驾驶的这辆尾号为津CE9760的重型半挂车后轮胎起火,罗海发现后,减速靠边停下。
货车有两米五宽,这段高速路段为双车道,紧急停车道较窄。罗海停车时,没有把车身完全停入应急车道内,起火处的轮胎恰好压在主车道上。据事后看过车载视频的其他货车司机说,由于货车较宽,无法完全停入应急车道内。
视频显示,烟雾愈来愈浓。罗海先下车,在副驾驶位置上打盹的何绍清醒来后,也穿上衣服跟着一起下车。两人站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用灭火器对着起火的轮胎灭火。或许是情急之下顾不过来,他们没有按交规在车后150米以外的位置放置警示牌。
8:00左右,意外发生了。
一辆尾号为川AH3L70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从远处驶来,由于来不及躲闪、刹车,先与停在应急车道的起火车辆相撞,随后撞击罗海和何绍清,二人当场死亡。落款日期为10月11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何绍清系生前遭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本人认为不管公司和员工订的劳务合同存不存在赔偿,然而员工在为你们公司开车途中伤亡,就应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这是公司无法推卸的顾佣关系。而且何绍清与罗海为公司车辆灭火,是在保护公司财产。
现在的企业黑了良心,员工为企业卖命,出事情就想推得一干二净。法律上应取消这些损害人民利益条款,让昧良心的资本家钻法律上的空子。
从两位司机现在的工作状态可以看出,他们和以前是申通的员工没什么两样,还是照样在给申通工作,干的还是同样的活,拿的还是差不多的钱,似乎一切都没变;
有律师表示,在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上,强调事实优先的原则,主要根据用工方式来决定,“即使签的是承揽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依然受单位管理,按时汇报工作,仍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多位车队司机向我们表示,现在很多快递物流公司要求其签署承揽合同,部分没有签署合同、仍为正式员工的司机,则改为公司的机动人员。他们没有任何选择权,不接受就得走人。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这个岗位付出太多太多了!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稍微耽误一点点,就会因为赶不上送达时间而被货主扣除运费,一趟基本就白干了,因此哪一个司机在路上不是拼命的跑,哪个司机敢耽误一分钟?冒着生命危险去工作!可是最终还是被坐在办公室,舒舒服服享受生活的人玩文字游戏给抛弃了,到了最后竟然一点点责任都没有,怎么能让我们这些和卡车打一辈子交道的人寒心?
这一次再也不能放过这些资本家了,一定要让他们给我们司机朋友一个交代,给我们司机朋友一个合理的解释,给我们司机朋友一个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