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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含各镇街园区)拟将全面调整货车限行措施!

   日期:2022-11-03     作者:admin    浏览:60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全市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就《关于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各镇街(园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决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对各镇街(园区)部分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范围和时间



(一)大城区部分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3.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4.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景顺路(环城南路辅道至伟民路)、同沙新园商业街(东科路至黄公坑跨线桥)、山湖路(莞长路至绿色路)、余屋商业大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6.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石龙镇


1.裕兴路(东岸大桥至南二桥)、沙头角隧道(石龙镇红棉路至石碣镇民丰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绿化路(石龙头路至红棉路)、兴龙路(源林路至广源南路)、青林路(裕兴路至祥龙路)、环岛路(欧仙路至正龙豪园)、江南路(南二桥桥底至石龙华南大桥)、欧仙路(裕兴路至民强路)、京瓷路(方正路至裕兴路)、水源路(方正路至环岛路南往北方向),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三)虎门镇


1.体育路—滨海湾大道(不含)—金宁路(不含)—连升路—金捷路—太沙路—太新路—长堤路—人民路—体育路连接范围以内及站北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麒麟中路(汇英学校路段)、海战馆路(虎门外语学校路段)、社岗南路(博涌小学路段)、环岛路(纺织学校路段),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四)中堂镇


1.振兴路、中心路、大新围路、中麻路(莞穗路至下马四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南潢路(莞穗路至潢涌裕民路)、滨江大道(合益路口至袁鹤路口),每天4: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五)望牛墩镇


1.龙泉路、金牛路、五福路、绿榕路、泰康路、红棉路、汇源路、宝华路、西富路、镇中路(上合路至南昌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六)石碣镇


1.政文西路(东风南路至石单南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及以上货车通行。


2.光明路(崇焕东路至同德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百花路(政文西路至新风中路)、新星路-兴龙路(联滘路至滘源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七)高埗镇


1.莞潢南路,每天4: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2.振兴四横路,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八)麻涌镇


1.沿江东一路、沿江东二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兴华路、古梅路、望海路、南峰路、规划八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规划十二路、规划十三路、麻涌大道(广麻大道至中心大道)、博学路、太步路、新太路、教育路、沿江西一路、沿江西二路、沿江西路、中心大道(麻涌大道至望海路)、漳澎规划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九)长安镇


1.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双龙路-箕岗南路-德政中路-莲峰北路-莲湖路(不含环莞快速出口以西路段)-横中路(不含)-横增路(不含)-太安路(国道228,不含)-莞长路连接范围以内,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沙田镇


1.沙田大道(港口大道至进港北路北往南方向)、站前路、环湖北路(第十中学至站前路)、体育南路、银通路(沿河路至沙田大道)、沙田大桥,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沙田大道(进港北路至港口大道南往北方向)、滨江路(洲尾路口至沙田中心幼儿园)、沿河路(滨江路至港口大道)、工业大道、庄士路、横流南路、穗齐路、湖西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明珠路(沙田大道至环保路),每天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一)道滘镇


1.振兴路、虹南路(水乡大道至厚德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道厚路、粤晖路、南阁东路、小河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十二)洪梅镇


1.商业街、沿河路、小康路、振华路、建设路、环萦路、中兴路、府前路、民广路、丰泰路、庆桦路、丰景路、洪丰路、康泽路、桥东路(洪梅大桥至洪金路)、洪梅大道(疏港大道至商业街路口),每天7: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十三)厚街镇


1.厚街大道(莞太路至港口大道)、东风路、教育路、珊瑚路、振华路、东宝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彩云路、康乐北路、飞翔路、中兴路、新兴路、石角路、惠民路、西元路、菊塘路、福岗路(彩云路至环莞快速)、竹园路(彩云路至环莞快速)、体育路(东宝路至莞太路)、康乐南路(东风路至家具大道)、厚涌路(东宝路至惠民路)、北环路(莞太路至富康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彩虹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十四)大岭山镇


1.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大岭山大道(不含)-建设路-横镇西路-横镇东路-石大路(省道122,不含)-上场路-振华路-莞长路连接范围以内,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五)寮步镇


1.教育路、大坣街、仁和路、明政路、勤政路、香市路(石大路至莞樟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六)大朗镇


1.宏育路、美景中路、松佛路、新园一路、升平北路、怡朗路、新市一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十七)黄江镇


1.环城路、文明路、富海大道、江南路、黄江大道、田心广龙路、锦绣路、教育路、合安三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星光路、创星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八)樟木头镇


1.莞樟西路-新兴街-华翠路-莞樟西路(不含)连接范围以内、东城路-柏兴三路-银河北路-柏峰一路-莞樟东路(不含)-东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以及樟木头大道、石新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九)清溪镇


1.北环路—银坪路—科技路—埔星西路—清溪大道—角岭街—康怡路—荔横路—香芒西路—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罗马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塘厦镇


1.花园街-塘新街-振华街-解放街-翻身街-大岭古街-花园街连接范围以内及迎宾大道(塘安路至塘厦大道)、沿河路、江源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林村环村南路、塘龙中路水霖学校路段(鹿苑路至塘安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一)凤岗镇


1.凤深大道(不含)-中坳路-沿河西一路-玉泉路-凤泉西路-凤凰围一路-康佳路-昌盛路-凤平路-新联路-凤清路(不含)-凤深大道连接范围以内及镇田北路、北园中路、盛联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二)谢岗镇


1.光明北路、广场中路、泰发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广场南路、环城路(莞惠路至广场南路),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二十三)常平镇


1.新城大道-南城路-公园路-口岸大道-环常北路(不含)-环常西路(不含)-环常南路(不含)-新城大道连接范围以内,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四)桥头镇


1.桥鸿路、长青路、桥光大道(镇政府-供电公司)、桥龙路(长青路至友谊路)、友谊路(桥龙路至桥光大道),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五)横沥镇


1.康乐路(骏马路至北环路)、中山路(天桥路至裕宁中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六)东坑镇


1.东兴路(角社角祥路至横东路)、文阁路(东兴中路至沿河路)、骏发一路(东坑大道至东安路)、东皇步行街,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乐然街、沿河路(市场桥至骏达桥)、凤凰路旭东学校路段(东坑大道至黄麻岭桥)、苏坑一路(东安路至苏坑路口)、东兴东路中心小学路段(新门楼桥至东安路)、黄屋新兴路群英小学路段(东坑大道至黄屋活动之家)、黄屋榕兴路群英小学路段(东坑大道至东兴中路)、丁屋振兴路(东坑大道至丁屋村委会),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东兴西路东晋学校路段(兴国中路至角社角祥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七)企石镇


1.湖滨南路、湖滨北路、创业路、黄大仙路、振华路、振兴路、东江大道(金沙大道至建塘路)、宝石路(人民路至江滨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八)石排镇


1.里仁路(太和路至龙腾路)、中心路(太和路至石排大道)、太和路(中心路至李横大道),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公园南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中心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石兴路(石洲大道至太和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九)茶山镇


1.彩虹路-文化路-新石大路(省道S122,不含)-卫生路-健康路-爱国路-罗山街-东岳路-茶园路-彩虹路连接范围以内及站前路-茶兴路(站前西路至茶南路)、金山路(茶南路至东山路),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红峰路、振兴路(茶京路至茶山镇坑口治安队路段)、校前路(第二小学路段)、竹园七巷(第二小学路段),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三十)松山湖高新区


1.迎宾路-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工业南路-工业西路-迎宾路连接范围以内(工业南路、工业西路管制措施见第三点)、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南)-兴园路-科苑路-科苑横路-新城路-环湖路-新竹路-翠竹路-新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以及青田路、南山路、大学路(新城路至石大路)、南朗路、月湖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迎宾路(不含)-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不含)-工业北路-工业西路-迎宾路连接范围以内(迎宾路、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路段管制措施见第一点,工业北路、工业西路管制措施见第三点),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3.工业西路、工业北路、工业南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附则


(一)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二)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管理。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四)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本通告中禁行区内的高速公路、国道以及省道除特别注明外,不包含在限行区域内。


(六)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七)本通告自XX年XX月XX日起,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由市公安局颁布,2020年8月25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东公〔2020〕500号)同时废止。由市公安局颁布,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货运交通管制措施的通行)》(东公〔2020〕186号)第一、二款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执法缓冲期说明

2.车型说明


东莞市公安局

202X 年XX月XX日


  

附件1



执法缓冲期说明

为更好地适应新的限行要求,自202X年XX月XX日0时起至202X年XX月XX日24时,设置X个月的执法缓冲期,缓冲期内公安交警部门原则上在新增区域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予以警告处罚。


附件2


车型说明


1、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3、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


4、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5、三轮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或等于2000kg,长小于或等于4600mm,宽小于或等于1600mm,高小于或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000kg,车长小于或等于5200mm,宽小于或等于1800mm,高小于或等于2200mm。三轮汽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6、低速货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或等于4500kg,长小于或等于6000mm,宽小于或等于2000mm,高小于或等于2500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7、多用途货车: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8、专项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而座位数(包括驾驶人座位)超过9个的汽车(消防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的规格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按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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