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2022-2023 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对供暖季非居民用气的销售价格进行调升。该通知提到, “为保障冬季高峰期用气安全,保证城燃企业能够正常经营并且满足非居民燃气用户用气需求,根据价格联动机制,将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上浮部分全额疏导至终端用户”。这意味着,今年采暖季期间,城燃企业在上游涨价的情况下能够实现100%的顺价工作,不会对供气毛差带来影响。
此次通知中,还明确了内蒙各市的采暖季销售价格,例如呼和浩特市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 3.65 元 / 立方米,相较于去年 3.2 元 / 立方米的价格上调了 0.45 元左右。整体来看,销气价格上调 0.3-0.53 元 / 方不等,内蒙古地区的最高销售价格也从去年的 3.2 元 / 立方米上调至最高 3.77 元 / 立方米。可见,所有的终端销气价格涨幅均已覆盖了上游的涨幅,对于区域内的公司顺价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售气价将 100% 覆盖当下的成本气价,缓解了今年采暖季城燃企业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也能有序保障区域内工商业企业的用气稳定和正常运转。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内蒙的政策可谓首次走在了顺价工作的前面,往年都是上游先涨价,调价政策的出台通常有所滞后。今年顺价工作还未开始,当地政府就提前调升了销售价格,为城燃企业的顺价工作提供指导性疏导方案。该方案所涉及的地区也较往年而言更为广泛,此前大多以“市”为单位出台调价方案,今年内蒙则直接出台了全省范围内的调价方案,包括包头市、乌兰察布市等重要的市、县均在调价范围之中,这也是此次政策的“亮点”之一。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后,在内蒙古地区拥有多个城市燃气经营权的中国燃气 (00384) 已全面实现了 6 市的顺价工作。按照文件中的定价,终端销售价格已完全反映了中国燃气客户实际应负担的成本,价格联动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中国燃气通过充分预判经营区域内的天然气需求量,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扎实稳步推进天然气的顺价工作,并且积极优化气源结构,确保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的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在冬季“保供保价”政策的推动下,助力自身销气量在采暖季实现新一轮的突破。
而随着内蒙古地区政策的出台,我们有望看到其它地区也将尽快启动价格调整政策,大概率各省市政府会依照上游价格的上涨情况合理的调整销售端的价格,制定相关的价格疏导方案,为今年冬季城燃企业的顺价工作“保驾护航”。(以下为通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