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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被罚款1000元扣6分,没撞到人也算“肇事逃逸”?

   日期:2022-11-01     作者:admin    浏览:65    评论:0    
核心提示:所谓“ 肇事逃逸 ”,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很多人误以为,只有撞到“人”了才算是交
所谓“  肇事逃逸  ”,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很多人误以为,只有撞到“人”了才算是交通事故,撞到如护栏之类的交通设施就没事,殊不知,没撞到人的径自离去,也会造成“肇事逃逸”。
10月11日8时,河北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邢衡高速养护人员报警称:在邢衡高速南绕城支线衡水方向5公里处有一段20余米长的护栏被撞坏,现场并无肇事车辆,希望大队查找车辆,追回路产损失。

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调取了该路段的视频监控,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民警发现一辆冀A牌照的重型仓栅式大货车于10月11日6时22分许行至事发路段时,从第二车道偏离方向后撞向右侧护栏,驾驶人下车查看完车辆受损情况后,没做过多的停留便驾车驶离了现场。随后,民警联系到该车当事人,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10月13日,驾驶人闫某来到大队,经询问民警得知:事发当天,闫某驾车行至此处时,因马上就要驶离高速公路,想到收费站出口可能需要核查身份证,便伸手在车内翻找,谁知一分神车辆就偏离方向撞上了路边护栏,事后他下车查看车辆受损不大,高速护栏只是被撞变形并没有断裂,自认为没撞到人就不算交通事故,便驾车驶离了事发现场。
后经交通业主部门鉴定,该事故造成路产损失3514元。交警认定闫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属于肇事逃逸行为,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民警依法对闫某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该赔偿可由保险公司支付。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保险公司不会对损失进行赔偿。逃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肇事司机除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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