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已发布《关于长沙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区域做出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沙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国有平台带头更新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今年已淘汰老旧燃油车辆3134辆,启动6000套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安装和11套机动车黑烟电子抓拍设施建设,还将对大型物流园等用车大户安装车辆门禁系统。
《关于长沙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有效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尽最大力度提升主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满足长沙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沙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长政发〔2022〕6号),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长沙绕城高速及长株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及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关于长沙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于2022年8月29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